如果說倫敦找工作是一種心智的磨練和打擊,那在倫敦租屋,相信絕對是另一種磨練和打擊。
都是老生常談的「雞先還是蛋先」的問題。
有住所 –》找到工作 –》付到租金,才能有住所
在香港或中國,就算你沒有工作收入,
只要你願意一次過付長時間的租金,還是能租到房。
可是,在英國就不是那麼容易。
在找到住所之前,房東會要求你出示工作證明,以及其他相關證明。
雖說以往在倫敦已經歷過不愉快租屋經歷一次,現在還是不能習慣。
看似不合理和不近人情的要求,在這裏卻是「正常流程」。
因我在倫敦未找到全職工作,我說我願意一次過付半年的房租,
但agent表示,租房仍需要guarantor,即在英國的擔保人。
在香港,借錢或借高利貸,才會聽過「擔保人」。
而在英國,租一個房間,就需要「擔保人」。
guarantor 擔保人,需要提供的文件(給房東):
- 最近三個月薪金記錄
- 最近三個月銀行戶口月結單記錄
- reference letter,由僱主發出的
<你有工作收入,銀行戶口有錢也好,都怕你不付房租,所以需要僱主擔保>
這個擔保人,還不是誰都能當,有不少條件和限制。
guarantor 擔保人條件:
- 有工作收入人仕 (不接受退休人仕)
- 要在英國有一段時間工作記錄(不接受近期來英的人)
- 可能會查信用信貸記錄
- 需要是親人、親戚(朋友不能當擔保人)
<agent已經教我取巧的做法,把在英的朋友,說成是自己的親戚> - 有些房東可能接受「國際擔保人」(但我的朋友說,很多不接受「國際擔保人」)
以下這幅圖,是英國租至平台Openrate,
若租客想做認證,以增加可信度,租客需要提供以下的文件。
「矯枉過正」大概就是這個意思。
就算不是亞洲人,由歐洲其他移民到英國的人,沒有親友在英國,
我真的想知道,他們怎樣憑空變「英國擔保人」出來。
初到埗一個國家,當然先是要找地方住。
但是你去找地方租住,房東先要你提供工作證明。未有住所,又如何留在一個地方和找到工作呢?
這對初到達英國的人來說,超級不友好,感覺非常糟,完全是為難他們的程度。
學生情況稍為好一點,有些房東會接受學生租房。
英國苛刻的租房條件,造成了不少騙案。
到埗英國之前找到住所,乃是人之常情,但偏偏條件這麼多,根本難以在英國租到房間。
很多香港人在到達英國之前,就已經「隔山買牛」,身在香港但買了英國的房子。
另外有不少海外租客,一知道有英國房東願意出租房間,海外租客就馬上答應和付款了,誰不知這是騙案。
我身在英國本地,提供證明文件,也要求我提供英國的擔保人,才能看房和租房。
試問怎麼會有英國房東,願意隔山買牛,把房出租給海外租客?這當然是不可能的事。
英國有Airbnb平台,在找到長租的地方之前,可以暫住Airbnb。
不過Airbnb的月租,會比長租的地方貴很多。
我很幸運,有一位在英的朋友,願意當我的擔保人。
不然,在英可能連看房、租房的機會都沒有。
亞洲人很難理解為何會有這樣情況發生,租房不是能付錢就行了?但在英國並不是這樣。
房東的要求,可以有千百種。所謂「越是沒有要求」的人,其實「越是有要求」。
有些房東,連你的生活習慣(例如是否吃素)、興趣(是否會在室內發出嘈音,會否外出飲酒)等都要管和過問。
見過一些離譜的放租廣告,說不容許租客work from home(在家工作)。
房東不愁放租,因這裹是「房東選租客」,而不是「租客選房子」。
在英的朋友說,據說在德國慕尼黑,
租屋要像申請工作投履歷一般,你要寫一封信給房東,解釋為何你要租房,聽到已經頭暈。
目前找到了六個比較好的房間。
一間需要工作證明。一間距離火車站地鐵站都很遠,所以不考慮。
一間已前後聯絡了房東幾次,房東都懶於回覆,好像不想放租的樣子。
一間約好了去看盤,房東失約,沒有出現。覺得房東誠信有問題,不考慮了。
一間起租日期是1月8日,最後一間起租日期是1月1日。
在倫敦生活,有時像是碰運氣,像擲骰子般,看開大還是開小的感覺。
不管了,反正還有點時間,下星期就要決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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